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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严”字当头 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作者:蒋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廉政意见回复是对党员干部的“廉政体检”,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兴安县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强化干部日常监督重要举措,聚焦监督专责,坚持实事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筛查,审慎、规范、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

  “经核查,我委收到有关于干部蒋某的问题线索,该问题正在核查中。”此前,兴安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拟评优评先干部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联合审查工作,如实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廉政意见回复是对党员干部的“廉政体检”,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兴安县纪委监委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作为强化干部日常监督重要举措,聚焦监督专责,坚持实事求是,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筛查,审慎、规范、精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2024年以来,共对125批次5694人次159个集体在干部提拔、评先评优等方面出具廉政意见,对其中4个集体、69名个人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

  为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归口管理、统一回复”的方式,形成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业务股室具体负责的内部联审机制,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案件办理和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层层把脉”“联合会诊”,最后经“股室负责人-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四级审签后再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一出具回复意见,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评先”。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受到不实举报、一时存疑的党员干部,及时组织查清事实,按照程序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不良影响。对问题线索办理中、待受处理处分、已受处理处分后的干部,区分不同情况,适时提出回复意见,为干部成长担当负责,做到既敢于对“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干部说“不”,又坚决清除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的好干部评先晋级、选拔任用道路上的“绊脚石”。2024年以来,共为6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履行干部监督责任,持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科学准确评价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提供精准‘画像’,以铁的纪律保障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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