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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贸促会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桂林市贸促会
摘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贸促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贸促会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2023年11月25日,市贸促会全部完成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桂林市贸促会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

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9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贸促会进行了巡察。2023年8月2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贸促会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2023年11月25日,市贸促会全部完成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情况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会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和纪律性,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构建“亲清”政企关系、提高贸促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举措,督促全会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

  (二)加强领导,压紧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31条具体整改措施,每项问题都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自觉认领整改任务,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实时跟进掌握整改情况,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进展。

  (三)统筹推进,落实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贸促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整改要求嵌入各项日常工作中,督促各科室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聚焦难点痛点堵点,加强建设规范性、深化改革创新性、强化制度有效性。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一)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问题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

  整改情况:完善了市贸促会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积极开展“读书班”活动,原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班子成员自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论党的自我革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问题2.政治性先进性不突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政治吸引力和政治凝聚力有待增强。

  整改情况:召开座谈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上的致辞”落实谋划,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措施。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桂林国际商会对企业的政治吸引力和凝聚力,2次以党建联盟形式组织60余家企业开展教育培训,累计占比35%(不含团体会员所属企业)。

  问题3.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会累计报送市委办党委信息和市政府办政务信息共20余条,被采用近10条,其中获市领导批示1条。制定了《中共桂林市贸促会支部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加快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实施方案》,完成了2篇专题调研报告,并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综合运用调研成果,为我会帮助我市企业更好更全面掌握RCEP等自贸协定规则提供指引,助力企业通过自贸协定享受更大幅度关税减免。截至10月底,我会共为全市进出口企业办理一般原产地证1111份,FOB金额15993.49万美元;优惠原产地证123份,FOB金额465.85万美元,累计为企业减免关税超过10万美元。成功帮助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公司利用RCEP政策优惠,在越南河内搭建了一级经销商平台,实现漓泉啤酒出口越南关税从52.5%降为0。另,桂林国际商会强力推进自身转型升级,加强队伍建设,实现会员企业数字化服务管理。成功将160家会员(不含团体所属会员企业)信息接入广西国际商会数字化服务管理平台。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4部门联合成立桂林市涉外纠纷诉仲调联动工作站。

  (二)服务融入世界级旅游城市格局存在短板。

  问题4.展会特色不鲜明。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桂林国际商会服务企业工作方案》;与广西国际商会、海丝时尚大会组委会联合主办2023海上丝绸之路纺织服装时尚大会,大会在桂林市举办,以“民族时尚,在地共生-骆越山海”为主题,旨在推动中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RCEP成员国在时尚艺术文化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本土城市向国际型都市发展升级,促进广西“民族+时尚+文旅”融合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问题5.服务企业有差距。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有序开展培训工作,联合广西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主办了2023出证认证暨RCEP政策解读培训班,协办了2023年重点外贸外资企业RCEP专题培训班,提高了企业用好用活RCEP自贸协定能力;8-11月,针对性发布30多条经贸合作、贸易摩擦预警、知识产权等信息,针对医疗器械、轮胎等所涉行业对企业进行点对点指导6次,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商事法律服务。向企业印发了1500份《RCEP学习宣传手册》、1000份《RCEP国家商标注册与维权指南》以及《“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电子版)等资料。制定了《桂林国际商会服务企业年度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了走访调研。截止到11月共走访会员企业22家(不含团体会员所属企业),计划年内走访企业数量占比12%以上(不含团体会员所属企业)。

  问题6.统筹专班工作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了桂林纺织服装产业链招商工作动员会。截止到11月,我市新签纺织服装产业项目5个,已超额完成纺织产业链招商年度目标。

  问题7.组织企业参展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分类发布国际展、国家展、地区展、地方展等4类信息共计15条。其中,国家展类中,重点组织桂林7家企业的16种产品参加2023年度“中国好礼”,最终7家企业的8种产品入选2023年度“中国好礼”,占广西入选产品数量的100%,荣获“最佳组织单位”奖。回复市政协提案,支持设立会展经济发展专项基金。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问题8.研判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要求对举办的2023年RCEP重点外贸外资企业RCEP专题培训班、2023海上丝绸之路纺织服装时尚大会等讲座与会议涉及的活动主题、专家言论等环节进行研判提醒并予以记录。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再自查并形成专题自查报告,深刻剖析所存在问题及不足,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与舆情会商会,对当前舆情工作及舆情风险点进行了研判;向市委网信办报送《市贸促会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网信工作的报告》。

  问题9.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切实强化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桂林市贸促会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阵地管理制度》《桂林市贸促会网络舆情监管和处置制度》;下发了《关于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通知》,明确了述职报告要求。

  问题10.建设管理意识形态阵地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建立制定了《桂林国际商会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和《市贸促会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报送的各类信息均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行审核,并填写了三审三校呈批笺。删除了违规转载自媒体公众号上的文章,并就相关错误表述进行了修改;对在公众号上已发布的所有文章就政治观点、意识形态、文字表述等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完善了《桂林市贸促会网络舆情监管和处置制度》,加强涉企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工作,加强公众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力度,牢牢把控意识形态阵地。

  (四)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问题11.主体责任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完善了《桂林市贸促会2023年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桂林市贸促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班子会议分别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会上还研究了当前贸促会廉政工作。

  问题12.“一把手”规矩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桂林市贸促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对“一把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监督,持续强化“一把手”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推动“一把手”讲政治守规矩作表率。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干部请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及关于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要求,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离市请示请假报告制度。立行立改,反馈意见以来,主要领导同志离市请示请假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请假手续和备案登记。

  问题1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桂林市贸促会谈心谈话工作方案》,修订了《桂林市贸促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加强“第一种形态”运用,抓好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谈话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年内已开展提醒谈话和日常例行谈心谈话9次,并按要求记录。

  (五)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

  问题14.“驻”的优势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探头”作用。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2023年以来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4次。对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实行备案制度,定期对领导班子研究事项的决策程序、内容以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常性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共同分析研判单位政治生态,强化与科级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等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不断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2023年以来共开展或督促开展个别谈心谈话5人次。

  问题15.监督关口前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做实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惠企政策、助企纾困、提供商务法律服务、办理有关证件情况的监督检查,8月-11月共开展监督检查2次,未发现相关问题。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制作了500张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服务卡,在到相关企业开展调研时予以发放,搭建纪企沟通桥梁。

  (六)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待加强。

  问题16.自身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组内开展学习18次,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讲党课2次,围绕工作重点开展调研活动4次。

  问题17.监督指导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强化监督指导。对开展警示教育情况实行备案制度,指导督促监督单位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党纪法规知识学习。组织6家监督单位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与被监督单位积极探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监督问题,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对被监督单位今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对各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廉政风险排查、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理论学习、廉政教育以及机关纪委履职等方面进行了点评,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提醒,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制发了《关于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要注意的十八个落实事项》,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正确履行职责,继续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七)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问题18.转嫁支付日常费用。

  整改情况:制定了《桂林国际商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会领导班子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心谈话1人次,纪检组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心谈话2人次,并将有关情况材料报派驻纪检组备查。8月至今,商会无转嫁支付情况发生。

  问题19.财务经费混用。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了《桂林市贸促会财务支出业务管理制度》。在原有《桂林国际商会会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桂林国际商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确保商会经费支出有章可依。开展了财经纪律专题学习,学习了《桂林市贸促会财务支出业务管理制度》和《桂林国际商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会领导班子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心谈话2人次,派驻纪检组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心谈话。8月至今,贸促会和商会没有出现财务混用情况。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问题20.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通过专人收集和转账方式退回单位违规报销票款;制定了《桂林国际商会差旅费管理制度》《桂林国际商会出差审批单》,补齐了出差相关手续。会领导班子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心谈话。

  问题21.报销虚假票据。

  整改情况:已退回报销的不符合本人身份信息的火车票票款;开展了财经纪律专题学习,学习了《桂林市贸促会财务支出业务管理制度》,要求单位财务负责人及报账员摸透吃透相关政策法规,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审核关,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违规情况。派驻纪检组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心谈话。

  问题22.存在“吃公函”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了《桂林国际商会接待费管理制度》,规范了桂林国际商会接待费管理和报销程序。开展了财经纪律专题学习,学习了《桂林市贸促会财务支出业务管理制度》及《桂林国际商会接待费管理制度》。派驻纪检组对相关人员开展了提醒谈心谈话。8月至今,没有违规接待情况。

  (九)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

  问题2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指导监督相关会议2次。

  问题2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规定做好会前准备并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列席指导,支部支委成员参加批评,经反馈此次民主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做到了“红脸”“出汗”。

  (十)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考核规定不够严格。

  问题25.民主推荐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专人负责,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

  问题26.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召开了班子扩大会,有关人员原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问题27.落实平时考核制度不够严。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完善了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平时考核程序,控制平时考核“好”等次比例不超过40%,并把平时考核等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2023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每季度开展1次,并控制“好”等次不超过40%。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开展2次平时考核,每季度评定“好”等次2人,比例为33.3%。

  (十一)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

  问题28.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完成了支委换届,支委增设副书记和纪检委员,进一步强化了支委组织功能。

  问题29.日常监督管理宽松化。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桂林市贸促会请销假制度》《桂林市贸促会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干部日常管理,将日常工作表现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开展了“迎国庆 颂中秋 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了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教育。

  问题30.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召开支委会,通报巡察反馈问题,支委主动认领并进行深刻原因剖析,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会议要求,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制度。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过程中,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31.未严格使用党建经费。

  整改情况:完成了财务专项清查工作,制定了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了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严格把关,杜绝超标准使用党建经费情况。

  三、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抓好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2815660;邮政信箱: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电子邮件:glsmch@guilin.gov.cn。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桂林市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六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十一届七星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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