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要求,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抓牢主体责任落实和强化政治监督的方式,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建设。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根据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实际,厘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人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合力,把党对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二是及时督促市检察院结合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关于“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要求,督促建立完善上报相关工作规定,对不按要求及时填报或瞒报、漏报的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今年以来共协助驻在单位建立健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落实实施细则(试行)》、《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试行)》《中共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12项制度。
二是抓牢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紧抓“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制定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形成可操作的工作任务和流程;二是认真落实定期与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常与“一把手”交换意见、向班子成员通报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制度要求;三是把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贯彻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切入点,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权力配置和运行状况,对廉政风险分布特点、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今年以来共督促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开展提醒谈话40人次,让干部感受到“严管即是厚爱”,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
三是加强政治监督。结合检察机关教育整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参与被监督单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干部剖析存在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桂林系列讲话精神、七一讲话精神与被监督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发挥充分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推进上级机关关于检察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在被监督单位落地落实。今年以来,我组通过参加列席党组会、检察长、局长办公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21次,向被监督单位党组提出关于党的建设、“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建议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