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各部室,结合部门和岗位等实际,采取个人自我梳理、内部汇总归纳、科室交叉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抽查等方式,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梳理出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因素和环节,旨在明细综合监督单位和干部个人权力和职责清单的基础上,全面查找单位及个人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腐败行为发生。
2020年,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29项,制定管控措施65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类4项。如针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审核把关风险点,明确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管理规定实施,实行“三审二公示”制度;严格在保家庭的动态管理,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清退等两项措施。又如,印发《“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是让综合监督单位干部时刻规范履职用权,自觉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环节。”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下一步,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逐项跟踪防控措施落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日常监督,防患于未然。同时也将把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当作是一项长期和动态的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及时调整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内容,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管理,促推防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