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你们单位最近两年所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的会议记录给我们看一下。”日前,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带队到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采取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列席会议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检查。一方面,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对本单位2020年以来“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及实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另一方面通过查阅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人事任免文件、大额资金使用账目等材料,重点检查“三重一大”决策方式是否正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记录是否完整、台账是否健全;重点查看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工作是否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班子成员明确表述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并形成完整会议记录。
2021年以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列席)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5次,专项检查12个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14次,发现综合监督单位(含下属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重大事项未列入决策范围、有的决策程序不规范、未体现一把手“末位表态”、有的会议过程记录不完整。对上述问题和不足,纪检监察组认真分析整理,以书面形式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及时反馈各单位,并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方式方法,做好监督整改“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程序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过程监督机制,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体推进,确保监督链条环环相扣。进一步明晰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措施,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