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6月4日,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对未按要求落实“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的19个机构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提醒时说道。
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紧盯驻在单位“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核心事项,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把“约谈提醒+问责”常态化,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促进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推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细落实。近期,桂林银行对2019年10月末以来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的问题涉及19个部门40笔重大决策事项。
“桂林银行体量大、人员多,资金大、项目多,管住‘三重一大’事项,也就抓住了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权力的命脉。”谈及如何精准实施派驻监督时,派驻纪检组负责人道出了自己的感受。
为解决监督人员少、监督对象多的难题,精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驻桂林银行纪检监察组从“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驻在部门进行有重点地全程化、常态化监督。
“事前”制定了《中共桂林银行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办法》,明确有19项重大决策、8项重要人事任免、11项重大项目安排、5项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需提交行党委进行议决;“事中”对会议程序、方式、意见、记录等进行监督,加强过程管控;“事后”开展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由总行办公室每月对全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加强督促落实;同时,将相关检查情况及时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
“知晓了有哪些‘三重一大’事项,还要监督议事过程是否规范。我组通过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重点查看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策全过程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进行、班子成员是否逐一表态发言、决策过程有无记录等,通过做好过程管控,充分发挥了‘贴身’监督的优势。” 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介绍。
此外,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坚持跟踪问效,充分发挥联合监督机制作用,对照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的12种责任追究情形,加大问责力度,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专项联合监督,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不漏一项,真正地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