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深入整治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围绕工作实际,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积极召开组务会,研究部署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一是牢牢牵住民政部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民政部门积极协调纪检、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金融监管等业务部门,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民政系统业务部门横向之间、市县乡三级民政部门纵向之间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级民政部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二是沿用执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6+2”工作机制,继续完善规范定期会商、重要情况报告通报、重要线索联合跟踪督办、重要案件协查配合等机制。三是规范市级派驻机构与县级纪检监察机构双向工作对接机制、双向线索移交机制,构建责任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级纪委监委条块结合,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大监督格局。
聚焦发现问题线索,规范台账管理。一是督促民政部门每月向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报送本月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相关问题线索。二是优先研判处置全面摸排、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三是对民政部门移送的涉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线索另行造册登记,建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管理台账,汇总统计,集体分析研究,逐项销号解决。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加强警示教育。一是督促民政部门在门户网站上设立警示教育专栏,发布典型案例。二是积极向市纪委专项监督办汇报立案查处的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协调通过相关方式和渠道公开曝光,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问题的警示震慑作用,切实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自律意识。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下一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将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推进民政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