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纠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整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作为当前纠治“四风”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日前,在市国资系统18家单位内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梳理十九大以来,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车辆或他人车辆加油的;违规将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的,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在加油站超市购物消费的;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卡多车使用的,或将公务加油卡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依然保留有公务加油卡的,或因个人岗位变动公务加油卡未及时收回或遗失的;或其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的情形等5类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发现十九大以后还存在一卡多车使用、加油卡与登记信息不匹配、加油费用不合理等问题8起,针对存在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立案5件,通报曝光3起,党内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督促制定和完善制度6项,挽回经济损失约4万元。
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国资系统单位公务加油卡的管理使用和坚决整治公卡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跟进监督,对各驻在部门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对自查自纠“零报告”、有群众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自查自纠弄虚作假以及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