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对2019年以来2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干警进行回访教育。
两名干警因违反廉洁纪律及“三个规定”受到党纪轻处分。刚开始,两名干警思想负担较重,心理压力大,纪检组得知后,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受处分(处理)人员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做到因人施策、因事施策,对二人进行回访教育。
“组织上并没有放弃你,你是执行攻坚一把好手,犯了错误并不是否认你全部,你工作认真负责,又是中层领导,处分影响期过了,同样可以晋升法官等级。”
“我没有分清人情案,以为不和当事人接触就好,真是太不应该了。”
“努力工作,汲取教训,用工作成绩回报组织,你还年轻,以后还有发展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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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受到处分,组织不能一处了之。”该纪检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组坚持谈心谈话,既与受处分(处理)人员谈话,又与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和干部群众谈话,全方位“把脉问诊”。同时,认真填写《回访登记表》,将相关的谈话记录、走访记录全部及时归档,作为受处分(处理)人员考察考评的重要依据,让“有错”干部有机会成为“有为”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