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上级检查组检查桂林市公安局某分局一基层办案单位的办案场所,发现该基层办案单位的办案人员在办案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没有在办案场所的使用登记本上登记,违反了办案场所的相关规定。检查组把办案人员存在的问题向市公安局进行了反馈。按照市公安局党委的部署要求,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上述基层单位的大队长给予了政务警告处分。
在办理这件案件的过程中,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基层办案单位的大队长,是一名在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等方面都非常“过硬”的基层领导,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和个人嘉奖,去年还被评为广西公安机关“优秀人民警察”。当这名大队长得知自己被立案调查时,心理压力非常大。工作人员意识到“优秀”民警被立案调查,这是个新情况,立即启动了相关思想工作跟进程序。
经进一步了解,工作人员还掌握了一个重要信息:这名大队长被立案调查后,巨大的心理压力导致其连续几个晚上严重失眠,在其妻子的劝说下到医院检查,医生初步诊断后给这名大队长开了药方。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的领导汇报了这个情况,并重点作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面对面谈心谈话,疏导当事人放下心理包袱。工作人员首先肯定这名大队长以往优异的工作表现,组织并不因为这个事情就否定他过去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正确对待这个事情,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相信组织做出的正确处理。二是主动添加微信,做好当事人的日常思想工作。工作人员经常通过微信和这名大队长交流,告之什么是纪检工作的“四种形态”及其之间的相互转化,让这名大队长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党纪、政务轻处分已经常态化,关键是摆好心态,化“压力”为“动力”,变“有错”为“有为”,整好行装再出发。三是定期联系分局领导和家属,掌握当事人最新的思想动态。工作人员经常和分局领导沟通,建议分局领导多鼓励这名大队长,让其轻装上阵把工作做好;工作人员通过联系这名大队长的家属,重点掌握这名大队长在日常生活中有没有大的思想波动,一旦出现波动,就及时联系分局跟进。
通过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和分局领导的共同努力,以及当事人的自我调适,目前,这名大队长已完全放下心理包袱,以往脸上的阴云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久违的阳光满满的笑容,并且干劲十足地投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之中去。近日,该分局的领导告诉工作人员,这名大队长带领全大队的公安民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要求,加班加点办理了两起影响较大的案子,促进分局上下形成了一种争先赶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