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们提供疫情防控的值班表”
“最近一天的医疗废物处理量是多少?”
……
为切实做好辖区医院医疗废物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严防德尔塔变异毒株侵袭蔓延的紧急通知》和《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合驻在单位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对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福利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口腔医院、市东安中医医院、界首骨科门诊等医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各医疗单位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场所、专用包装物、容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查看转运处置记录;检查医疗废水处理站运行情况、格栅渣处理情况。
检查要求各医疗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设备)的管理,并保证正常运行和及时有效的处理,严禁超标排放;科学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和转运工作,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切实把好医疗废物处理风险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