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桂林电影院疫情防控工作,对市委宣传部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根据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有关疫情防控监督的工作要求,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提醒谈话促主体责任扛在肩上。通过会议提醒、个别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积极落实好上级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单位及二层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要紧盯新冠疫苗接种环节,认真排查本单位及二层机构干部职工疫苗接种情况,对尚未接种的干部职工,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紧盯公共场所,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及时下发通知,提出具体防控要求,同时,要不定时对各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已开展会议提醒3次,个别谈话提醒5人次。
二是重点强化对公共场所的督查。公众场所人流大、人员复杂、空间密集,是抓好疫情防控的重点。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紧盯影院、书店等重点场所,对桂林书城、桂林电影院、全州红军长征湘江纪念园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暗访2次。暗访发现,各单位切实履行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公众场所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测温点、一米线等,并提示进入人员扫码、戴口罩等。桂林电影院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在75%以下的上座率,全州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等已经停止人工讲解、采取每天限流等措施。但是,督查发现,个别公众场所仍然存在值守人员责任心不强,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未能认真执行等问题。
三是紧盯问题督促整改。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检查组对相关值守人员进行了及时提醒,要求切实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入公众场所的顾客进行体温测定、查看双码,做到不漏一人,严格把好“入口”关。同时,对公众场所的主管单位发出整改建议函,要求举一反三,通过开展培训、提醒谈话等相关措施,增强值守人员的责任心,做好相关问题的整改。目前,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