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摆在突出位置来抓,贯通“两个责任”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教育管理上下功夫,推动“一把手”监督工作深入化实效化。
清单明责,层层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围绕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重点发力,紧盯“一把手”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表》,明确党组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19项41条具体任务,每年督促党组及12个县(市)支部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至少2次,所属各支部召开廉政风险排查分析会至少1次,驻在单位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2个,不断强化驻在单位党组织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驻在单位“一把手”重点围绕作风建设、履职担当、政治建设、责任落实等内容对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监督,共开展谈话30多人次,全面压实驻在单位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责任。
聚焦重点,以政治监督推动“一把手”把牢政治方向。把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关于“一把手”文件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并细化4项具体任务,每季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共开展监督检查24次。聚焦驻在单位党组织践行“两个维护”情况,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视察桂林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并从传达学习、研究举措、取得实效等6个方面把具体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工作范畴,防止出现把“说了”当“做了”, 把“做了”当“做成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未完成的问题,参与制定《桂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专项督导工作方案》,抽调纪检监察、生态环境、绩效督查等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成立5个督导检查组,1个综合协调组,于10月18日至22日集中一周时间重点对2016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380件群众举报件的责任单位责任压实情况、整改工作进展、验收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着力排查责任落实推诿扯皮、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抓细抓常,以日常监督推动“一把手”监督常态化。及时跟踪监督驻在单位班子成员变动和分工调整等情况,确保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纪检监督”的内部监督机制,在班子内部分工中,明确“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物、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只对上述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全过程监督,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时“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共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议、执法领导小组会议等24次,提出建议14条;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出具廉政意见60人次,其中下级单位“一把手”4人次。强化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组织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定期深入二层机构和基层进行常态化走访监督,收集干部群众对驻在单位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听取下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和建议,共走访9次,收集意见建议10余条。强化监督检查,对县(市、区)逐个单位进行集中化、全方位体检,开展领导班子政治生态画像并综合分析,做到分析研判见人、见事、见问题,同时组织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召开会议,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双签字确认,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推动驻在单位及下级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高履职尽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今年以来,收到并审核驻在单位党组及所属党支部报送的自查情况36份,集中开展监督检查1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发出整改函4份。主动发现并上报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存在违规报销市内交通公务出行费用问题,该“一把手”被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予以诫免,并责令清退违纪款1.8万余元。
四、抓早抓小,以教育管理警示“一把手”审慎用权。重点围绕落实“一岗双责”,中央巡视和环保督查、自治区巡察反馈发现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廉政风险防控等内容,及时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派出机构“一把手”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共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谈话50余人次,对科室负责人和派出机构“一把手”开展谈话293人次,批评教育2人次,有力推动了“关键少数”主体作用的发挥,尤其是通过对基层“一把手”谈话,层层压实责任,县基层干部主动上交廉政账户2万元。注重警示教育,强化以案促改,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深入基层单位上廉政党课2次,受教育80余人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会并观看《代价》警示教育片,受教育500余人次;同时督促驻在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5次,学习典型案例7起,受教育5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