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要对标对表,挂图作战,详细计算施工量和工期,适当增加工作面,增加工程机械,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某县河湖“四乱”问题整改负责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已纳入自治区对桂林市的绩效考核。经向市河长办了解,截止2021年10月,桂林市仍有水利部督查、自治区遥感及市县自查发现重点河湖“四乱”问题尚未整治完毕,问题涉及7个县区,10条河流,14个乡镇。
为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整改进度,近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政府督查室、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农业局、市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桂林市7个县区河湖重点“四乱”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凝聚各方监督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督查组深入一线,逐点逐个问题过细,详细了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下一步的整改安排,并与当地县、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进一步压实其整改责任,既要因地制宜,采取各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同时要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工作和群众的思想工作,不能发生社会群体性事件。
下一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将坚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对其中整改有困难,进度较慢的河湖重点“四乱”问题进行再督促,再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在实处。对于履责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相关责任人,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将向市纪委监委对应监督检查室报告,适时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