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按照市纪委监委领导要求,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对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营转非”大客车和个体户大客车非法营运,面包车非法营运等行为进行查处。10月,市交通运输局共开展203次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450人次、检查车辆3260辆次。共检查企业21个,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 14辆,处罚金额共5万元。
道路运输车辆违法违规整治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对客车在未经批准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站外揽客、甩客、巡游出租车不打表、巡游出租车或网约车随意喊价、故意绕道、态度恶劣、随意拼客等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违法违规车辆54辆,其中,客运车辆40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1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0辆、网约车8辆、巡游出租车0辆,处罚金额共98700元。
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桂林市农村公路的特点,对全行业可能出现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暴力围标,长期把持控制管养领域实际施工和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恶意索要补偿费、无故阻碍施工、干扰施工单位正常取料等违法行为;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闹事的违法行为,要求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积极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切实增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点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虽然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治站位需进一步提高。市交通运输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对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预判不够及时,对扫黑除恶常态化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相比三年专项行动期间有所下降,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现象。二是协同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市交通运输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较少,协同沟通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督促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行动,全方位打击黑恶势力,整治交通运输行业突出问题,净化交通运输环境。同时,对不抓不管、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及时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问责追责,形成威慑,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交通运输领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