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们公司纪委几乎没有自办案件,很少有机会开展案件审理方面的工作,通过这次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我们办理案件审理工作,让我们更加全面深入地掌握了规范完整的办案程序……”桂林滑石发展有限公司纪委负责人对此次案件审理工作学习后深有感触地说道。这是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推行“以案代训”机制,有效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的一个缩影。
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象包括5家市直属企业,12家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各企业纪委(纪检机构)承担着协助企业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责任及监督责任,今年以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把广西桂林滑石发展有限公司纪委作为督促指导主要对象,3次开展专项督导,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
一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公司纪委规范处置问题线索3件,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批评3人。
二是不断扎牢制度笼子。盯紧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明察暗访工作9次、廉政风险排查2次,发现问题2个,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准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严守廉政风险点12条,督促落实主体责任9项,完善制度7项。
三是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常态化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开展廉政教育5次,转发上级通报警示案例1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0场,发放廉洁教育卡40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