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警示教育会及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三个制度学习解读会。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当天上午召开肃清毒流警示教育大会,接着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廉政督察员工作办法(试行)》《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三个制度文件,并作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是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必然要求;开展廉政监督员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严格落实三个制度是推进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必然要求,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实际行动。 会议还要求,要充分认识三个制度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三个制度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三个制度的精神实质。
“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是政法干警廉洁自律的表现,树牢纪律规矩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以严实的作风和纪律维护司法公正,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作出贡献。”与会干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