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切实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着力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
一是大力推进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危桥改造、桥梁、安防工程等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不定期的组织督导组深入县区项目一线,全方位全过程对我市农村公路进行全覆盖跟踪,对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服务督导意见,助力农村公路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今年我市农村公路新建续建项目共287个,建设里程801公里,桥梁1774延米,安防处治隐患里程12公里,年度投资责任目标任务7.5亿元。其中,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农村公路项目60个,建设里程达239公里,桥梁137延米,路面提升里程85公里,争取到补助资金4.07亿元。有力的推动了我市少数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加快旅游公路建设。坚持打造高标准的景观路示范路,加大了农村公路与重要经济和产业节点、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深入融合发展,累计已打造主题突出、独具特色的农村景观公路209条/1649.369公里。
三是推动养护“四化”发展。持续推进中心养护站建设,推动养护作业和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资源县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县道300公里由4家当地有能力、有机械的企业负责养护工作, 7个乡(镇)中已有5个乡(镇)的乡、村道实现了养护市场化。
四是强化工程质量。加强施工场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把施工图设计关、原材料进场关、质量抽检关、现场监督关以及竣工验收关,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同时,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公路桥梁项目开展质量专项抽检,抽检结果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结果显示全市质量总体稳定可控,质量攻坚战成效明显。
五是全面推行路长制。出台《桂林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以及“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完成路长组织体系建设,明确县、乡、村各级路长,成立县、乡“路长制”办公室,细化各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制度,完善考核奖惩措施。
六是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基本构筑起了覆盖市县(市、区)、辐射乡(镇)村的“城郊、县乡、镇村”三级城乡公交网络。截至“十三五”末,全市134个乡镇和1654个建制村,通客车率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公交率分别达到100%、60%,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效应逐步凸显。其中荔浦市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下一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市交通运输局坚持“建、管、护、运”并重,多措并举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交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