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围绕全流域保护漓江、全覆盖治理漓江、全方位提升漓江加强监督执纪执法,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一是跟进监督漓江专项整治,促整改落地见效。在漓江5A级景区提升与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对整治工作涉及的县区和企业的提升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办,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照5A级景区标准,梳理未达标的问题清单178条,通过明察暗访、现场谈话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1次,细化督查内容8大项36小项,发现问题32个,下发督查通报2份,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42人次,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87个。
二是全程监督工程建设项目,控源头堵塞漏洞。通过参加会议、资料检查、现场查验、信访、谈话等形式,对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的立项、进度、质量、廉政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2021年以来,参加漓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决策会议27次,现场监督31次,重点审查了6个生态保护项目,谈话了解32人次,发现问题40个。在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工程领域漓管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苗头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9条,建议漓管委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项目建设相关制度3个。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敲警钟形成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零容忍”,通过查办阳朔县九马画山违规修坟案、阳朔高田镇违规砍伐林木案等一系列案件,在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形成强烈震慑,有效推动漓江生态保护各级主体责任的落实。2021年,共开展谈话提醒71人次,核查问题线索31件,初核了结31件,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21人次,暂扣款项295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