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履行党章和《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上说道。
近日,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会上,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学《条例》原文,并作解读,督促牢牢把握《条例》精神重点内容和精髓要义,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在日常自学的基础上,定期召开组务会开展集中学习讨论和专题学习,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平时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多思考、勤分析、善研究,将学习中的困惑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效果,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条例》明确了纪检干部的权力边界,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持原原本本学、结合工作实际学、坚持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学思践悟,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和监督执纪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履职本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努力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与会人员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