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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挺纪在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来源: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十项重点工作”和市纪委 “五项重点任务” ,紧密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021年以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十项重点工作”和市纪委 “五项重点任务” ,紧密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全力推动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工作获得了自治区、市委、市纪委领导的认可,2021年被评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通过组内会议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内研讨等形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的学习研究,着重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关于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监督的要求作了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熟悉政策知识和工作流程,掌握滋生和易发腐败的关键环节,找准监督重点,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督促指导驻在单位部门党组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和时代内涵,不断强化思想和行动自觉。

  强化常态化政治监督,用好日常监督。按照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要求,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认真梳理部门职责,全面排查梳理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剖析原因根源、明确工作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全面履行主管责任,针对工作任务一项一项推动,一件一件落实。一年来,协助局党组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机构改革的精神,完成市本级和17个县(市、区)乡村振兴局的挂牌工作。紧盯“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5次,督促驻在单位继续实施第一书记驻村制度,确保帮扶力量不弱化,帮扶工作不断档、不松懈。推进建立常态化开展监测评估、风险排查机制,消除风险边缘易致贫户风险点。此外,通过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户家中、调研企业实地、考察项目现场等形式,围绕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情况、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情况开展系列监督,为保障本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城乡风貌提升、农民生活提质增收筑牢纪律保障。

  深化专项整治,严肃执纪问责。针对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的特点,因时度势不断调整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通过约谈提醒、问题督办、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持续推进“抓书记、书记抓”“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督促驻在单位建立市县二级农业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双清单”,采取集中检查、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四大类农业产业项目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资金、幸福乡村示范村创建等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处置问题线索,对发现的农业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下一步,该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坚守职责定位,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盯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政策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严查贪污侵占、雁过拔毛、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艰苦努力,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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