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对漓江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督查市纪委监委十一室与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
“现在,在你职责管辖的区域内出现这些现象,你对此有何看法?”
“出现这样的问题我是有责任的,主要是我个人在学习方面还不够深入,在一些工作的处理方式上还沿袭老方法、老套路,没有跟上新思路、新理念。在处理问题上没有上升到漓江生态保护的高度,漓江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熟悉……”
“你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生态修复工作,同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今后你要进一步提高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坚决执行上级部门对漓江生态保护作出的决策部署,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依法行政的思维,真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保护漓江生态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这是市纪委监委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在案件查办时的其中一个情景。
守护漓江,需要不懈的努力和奋斗,更需要铁的纪律与使命担当。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在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漓江生态保护利用管理的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政治监督的头号工程、第一品牌。2021年,共发现问题线索31个,初核了结31件,批评教育21人,提醒谈话72人,立案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次。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市纪委和相关县区线索3件,在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形成强烈震慑,有效推动漓江生态保护各级责任的落实,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漓江生态保护,针对漓江风景名胜区点多线长面广,县区属地管理职责落实难的问题,在《关于在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的合力,严格监督执纪,进一步压实责任,科学保护利用漓江,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开启漓江生态保护的新篇章贡献力量,当好守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