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守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正风肃纪反腐,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强化教育的引导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派出机构“一把手”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290多人次,提醒谈话30多人次,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每个重要节点的廉政教育。强化以案促改,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全覆盖。组织参加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会并观看《代价》警示教育片,针对局系统3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出现2名县局局长主动报告坚决拒收礼品礼金、制止家人违规操办生日宴席等良好现象;2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酒驾行为,并写下深刻忏悔书。
二、强化监督的制衡力,规范权力的运行。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吃公函”问题、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窗口腐败”、工作作风、酒驾醉驾吸毒等违法行为、中央和自治区环保资金使用情况等8项专项工作列入日常监督,开展常态化、近距离、无死角的全覆盖监督。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议、执法领导小组会议等30次,提出意见建议15条。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出具廉政意见60人次。定期深入二层机构和基层进行常态化走访监督检查,收到并审核驻在单位党组及所属党支部报送的自查情况36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个,发出整改函4份。发现一单位存在违规报销市内交通公务出行费用问题,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清楚地划分了容错机制的适用范围,责令清退违纪款7万余元,诫勉问责该单位“一把手”和一名班子成员。
三、依纪依法处理问题线索,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力。2021年,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共发现和收到问题线索17件。其中,市本级5件,县区12件;自行发现和转交转办9件,信访件8件(实名举报5件,匿名举报3件;上级转办5件,本级受理3件;市本级2件,县区6件。)经查,属实9件,失实8件。“第一种形态”处置占81.25%,“第二种形态”处置占18.75%;转立案3件,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职处分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11人,收缴违纪款共计14.534万元。问题线索内容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反映执法部门对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占41.1%;二是反映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影响力或者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占23.5%;三是反映公职人员违规入股经商,占17.6%;其他占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