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清廉之窗 > 派驻监督 > 正文

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用好用活“第一种形态”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疫情防控、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关键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指出短板、直面问题,督促有关工作负责人红脸出汗,推动问题整改。

  “自从桂林市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组陆续收到上级转办的你中心党员干部存在酒驾问题,请你履行好中心负责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

  以上是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对驻在部门机关党委、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的情景。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聚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违纪违法问题、疫情防控、党风廉政建设、以案促改等重点工作,对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关键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通过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提醒预防功能,指出短板、直面问题,督促有关工作负责人红脸出汗,推动问题整改。

  组长在谈话中提出,评审中心承担市本级涉及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全过程的评价与审查职责,评审结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被评审单位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进度、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重要事项,该部门本身就具备较高的廉政风险,要求中心负责人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一是要建立健全制度,从组织保障上防止廉政风险的发生。切实加强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努力排查廉政风险,构建长效机制。二是要完善操作规程,从制约措施上防止廉政风险的发生。要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出台相应的内部操作规范,保证各项财政投资评审活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要强化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从实际行动上防范廉政风险的发生。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是最为直接的风险接触者,负责人要加强对中心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谈话后,该负责人表示:“这次谈话给我打了一剂‘预防针’,让我清醒地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下一步我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查找不足,将‘一岗双责’落实得更实更细。”

监督故事丨一个车库门锁打不开的背后……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科技赋能 助力春耕生产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