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查阅贵单位的财务报销凭证和相关班子会议记录,贵单位2021年向某单位拨付的创城经费及头盔51800元未经班子会研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未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组对拟提拔人选的意见......”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向相关单位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近期,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围绕第二季度政治监督工作清单(建议)、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等方面,赴某综合监督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通过座谈、查阅2020年以来的班子会议记录、机关党委会议记录和抽查相关财务报销凭证等方式进行。
从检查情况看,今年以来,该单位立足宣传职能,通过开设“牢记总书记嘱托 谱写发展新篇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等专栏,不断强化舆论引导,巩固宣传阵地,有效推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断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通过制定出台“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明晰“一把手”的权力内容和权力边界,推进权力规范化运行;通过韦绍艺、谢俊、卫东等案强化党性党规党纪教育等各种举措,不断强化责任落实。
但是,检查发现,该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不够实,理论学习针对性有效性不够强、“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和相关财经纪律执行还不够到位等问题7个。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单位工作任务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层层落实;三是要认真对待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