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展开监督,扎实推进“三大振兴”,围绕“六大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党组会10余次,4个专项现场会,到基层法院调研4次,督促出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该意见结合本市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大局和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分为4大内容16项具体措施,助力桂林旅游建设,获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批示。
该纪检监察组重点聚焦“三大振兴”,围绕“六大环境”展开监督,深入5家律师事务所,先后6次到市中级法院乡村振兴联系点,对司法作风、服务企业方面等方面进行调研,发现问题1个,整改1个;督促破产案件办结力度,重组盘活“烂尾楼”,用司法力量助力经济发展。监督市中级法院深入推行“一商(协)会一法官”工作机制,督促深入桂林顺昌食品公司、桂林智神信息技术公司等企业开展“法企面对面”法律服务活动143次,解决企业218个法律问题。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今年,市中级法院办结强制清算案件2件、破产案件8件;坚持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审结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358件。全市法院共依法审结非法采沙挖石、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93件,判处罪犯119人。发挥好“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和“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作用,联合检察院、漓管委等5个单位开展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和司法联动巡航,强化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工作,切实筑牢桂林生态司法屏障。
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将加大力度监督,督促法院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司法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