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卫健委组织专题督查组对照自治区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督查通知要求,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含市疾控中心)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内容是会议精神传达情况、深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排查阶段问题整改情况等。采取分类清单式督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走访提问等形式进行。在各县(市、区)督查时,随机抽查当地2-3家医疗卫生单位,其中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各1家。督查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药品、耗材、器械、设备、基建项目等专业人员对全市17个县市区和市直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了专项督查。
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重点针对挂名住院、分解收费、打包医疗检验、重复收费,伪造、变造财务凭证套取医保基金,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医疗机构全覆盖。全市各医院强化责任落实,突出跟踪问效,同心、同向、同步排查风险环节和问题线索,做到立查立改,真查真改。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红包回扣问题115个,329人清退“红包”共计793810元;市直医院排查自查回扣线索11起,上缴回扣164693.8元。建立整改清单,梳理问题共119个,立行立改112个,支部建立、重点岗位轮岗、药品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等方面的7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专项行动和清廉医院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廉洁从医氛围不断浓厚。
下一步,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将督促市卫健委出台《桂林市防范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若干措施》,从完善医药设备耗材采购、医疗服务、廉政风险岗位防控、行风建设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建设入手,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