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驻在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文明执法。
一是督促推动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驻在部门的责任担当,严格履职尽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提出监察建议,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下去,努力打造一支优秀的城市管理队伍。
二是督促驻在单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督促驻在单位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执法原则,配备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记录,对日常城市管理中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开展文明劝导、文明宣传,树立城市管理队伍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对驻在单位及监察对象的监督。对驻在单位执行中央重大决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选人用人等重大问题进行持续有效监督,积极推进驻在部门建立健全“三不腐”长效机制,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把监督做细做实。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履行好党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驻在单位各项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解决“一把手”监督难和派驻纪检机构被动监督的问题。
四是与驻在单位协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坚决把“一岗双责”要求落到实处,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分析、同研究、同部署,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班子成员带头反对“四风”,带动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帮圈文化”,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为助推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