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近年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根据驻在单位的职能和业务范围开展多面向、深层次的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两个保护”专项监督,竭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精准护航乡村振兴。
结合“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开展“河湖四乱”问题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定要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于2022年底会同市水利局深入全州县、阳朔县等地开展“河湖四乱”问题监督检查,共发现5个相关问题。对此,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主动约谈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督促市河长办、市水利局河长科对“河湖四乱”问题逐点逐项过细,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工作和群众的思想工作,杜绝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
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开展监督检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推动市水利局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对应于2023年关闭退出的6座自然保护区内不合法不合规水电站进行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6座水电站按期整改退出。并协同市水利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实地调查恭城瑶族自治县自然保护区内不合法不合规水电站整改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对未完成整改的水电站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具体责任人,督促组建工作队伍,倒排工期,明确完成时限。
结合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监督检查。今年2月,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协同桂林市水利综合发展中心对平乐县、荔浦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项目建设质量低下、项目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以及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督促整改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问题1个、项目进度缓慢问题2个。同时,抽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4个,重点关注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此外,现场调研全州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3个,督促全州县水利局加快推进全州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建设进度。
下一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托“室组地”三方联动,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排查和督促整改,为呵护好秀美山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