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把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治理,深化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从小处着手,以“小切口”做好大整治,有效推动解决全市民政系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5个。
有效治理救助安置,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全市救助的无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长期滞站未予以落户安置的问题,联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及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开展“下沉式监督”,深入全市10个救助管理站,分类汇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台账资料,逐一查明滞站超过3个月未获有效安置原因。通过靠前提醒、重点约谈,现场监督、督查督办,全程跟踪,督促市民政局履行好专项治理牵头责任,共约谈提醒6人,走访调研4次,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市民政局修订制度1个,有效推动解决了全市106名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问题。
排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兜牢群众民生底线
联合市医保局、市人社局扎实开展排查核对,及时发现社会救助制度措施落实出现偏差的问题。针对各县(市、区)存在的违规享受低保、医疗救助、医保资金等共性问题,制定季度监督方案并细化分解8项监督治理清单重点开展监督检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22个。通过改进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彻底纠正在困难群众排查、核对中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提高困难群众认定的精准性,以制度规范社会救助应救尽救。并督促市民政局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制度机制3项,确保社会救助应救尽救。
严守救助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精准发放
聚焦困难群众补助资金使用的渠道和要求扎实开展救助补助资金的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势,责令县(市、区)民政部门追回违规发放的救助补助资金42.5万余元。在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的配合下,纪检监察组移送县级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线索3条,给予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