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及生物多样化,切实保护好漓江,桂林将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确定为禁渔期。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传导责任压力,推动“禁渔令”落地见效。
“老叔,最近您看到渔业执法人员来过大河乡执法吗?现在到河里电鱼、下地笼的人还有吗?”近日,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到漓江叠彩区大河乡河段、漓江相思江、小东江支流等漓江重要流域和非法捕捞高发水域,就禁捕政策落实、职能部门及人员履职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禁渔工作落实情况怎么样?执法是否严格有力?如何进一步发挥禁渔在漓江生态修复全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务会上,该组就本年度全市禁渔期间职能部门落实政策、执法履职情况等进行专题讨论,研究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紧盯问题开展“回头看”,推动监督效能持续发挥。
今年禁渔期间,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围绕政策落实、工作作风、禁捕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禁渔期政治监督。通过深入一线调研督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渔业渔政执法负责人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执法部门与海事、漓管委、公安和县(市、区)渔政执法部门实施禁渔期“渔政亮剑”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清理收缴非法捕捞网具1687张,查办涉渔违法违规案件108宗,移交司法处理案件8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