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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赴永福开展粮食安全领域相关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调研

来源: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近期,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赴永福县开展粮食安全领域相关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调研。

  近期,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赴永福县开展粮食安全领域相关资金使用管理专项监督调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陪同调研。调研组综合运用座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抽查检查等方式,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资金的使用管理、“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补贴等情况深入开展调研。

  据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于2022年10月14日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97%,已支付资金1990.6506万元,支付率44.23%,预计6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剩余项目资金待验收通过后支付,该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拨付与项目建设进度基本匹配,暂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2022年自治区下达该县稻谷补贴项目资金653万元,按照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补贴面积统计、公示、入户抽查核实、数据上报等工作流程顺利实施,按128.4元/亩的补贴标准已发放补贴资金652.6568万元,于2022年11月25日前全部拨付各乡镇专户,至2022年11月30日已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工作进度完成100%。

  针对调研发现的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进度慢、资金拨付程序繁琐,一卡通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和困难,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和调研对象开展座谈,集体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驻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指出,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实效,强实干,加快推进粮食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二是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发挥的经济效益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要高标准严要求将责任压实到自己的责任范围,加强调度跟踪到底,建立年度项目分析制度,力争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对项目已完成开工建设并达到支付标准的,行业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实施,单位及时完善,财政部门要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检查结算,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要加快预算执行。对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财政部门要及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价格,确保费用及时足额兑付,切实加快资金支出;四是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资金管理和使用,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五是要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预算绩效改革的要求,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的导向性,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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