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把清廉乡村建设作为清廉桂林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建设廉洁政治一以贯之的具体行动,是推动桂林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的有力抓手,是夯实乡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列席会议、约谈提醒、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作为开展清廉乡村单元建设牵头单位的市农业农村局采取有效举措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督促该局重点聚焦清廉干部队伍建设、清廉制度机制建设,清廉思想文化建设、清廉示范村建设,不断夯实清廉乡村建设基础,全方位一体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全市已创建3个自治区清廉示范村(永福县罗锦镇崇山村、平乐县桥亭乡显堆村、灵川县大圩镇秦岸村),29个市级试点,阳朔县等4个县乡获全区基层党建示范县乡,数量位居全区前列。
日前,桂林清廉乡村建设专责小组召开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会上,灵川县、永福县、平乐县等县介绍了各地区清廉乡村建设典型经验,专责小组解读《清廉乡村建设标准及评分细则》,参会人员专题学习自治区清廉建设工作相关文件及清廉桂林建设有关会议精神;专责小组副组长总结上半年桂林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并对下半年工作作部署。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会上通报了上半年对清廉乡村建设开展督导的情况,要求有关地区对相关问题举一反三、限期完成整改。
“我组将持续跟进清廉乡村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举一反三,不断推动清廉乡村建设走深走实,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