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专项资金为抓手,找准“小切口”做细监督,做实政治监督“大文章”,实现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为全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落实到位、资金到位、专款专用保驾护航。
一是深化“抓系统、系统抓”。聚焦职责定位,抓实日常监督,督促市民宗委党组落实好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全程抓,强化对资金项目监管。市民宗委及时传导压力,事前督促各县(市、区)加强项目谋划,开展项目库建设并向市级做好报备工作;事中督促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履行项目调整变更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加强督查监管;事后督促完善后续管理机制及责任人,制定和完善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持续发挥最大效益。
二是突出“查、看、访”。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落实常态化要求,每月至少到1个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随机抽查1—2个项目,看项目台账资料是否按“一项目一档案”要求整理归档,看建设内容、规模、标的等是否和合同约定的一致,走访项目实施地周边群众,了解群众对于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今年来,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实地查看项目17个,查阅资料18册,涉及项目资金1020万元。
三是强化“室组地”联动。会同市民宗委及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实地开展监督检查,将发现的问题情况反馈给市民宗委,督促及时整改。同时抄送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相应县(市、区)纪委监委,抓好问题情况了解核实和督促整改,形成“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双向发力的良性互动,切实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今年来,发现并反馈问题35个,助推县(区)立案2件,提醒谈话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