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调研,综合运用座谈会、重点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协调机制,将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发《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分级分层干部谈话工作机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讲清政策;对关键岗位干部经常提醒,拧紧自律“安全阀”。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谈心谈话53人次,党内诫勉处理1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场次,中心党组主要负责人讲授廉政党课1次。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并完善《党组(成员)、部室职能及岗位职责》、《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单位内部控制手册》、《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手册》等多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质效。
针对2022年发生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的案件暴露出的廉政风险,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对审计稽核科负责人和分管副主任进行重点约谈,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将思想建设和廉政教育抓在日常、严在平常;二是严格履职,认真稽核各部室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使用、财务核算业务,督促指导抓好定期业务审核、专项稽核和专案稽核工作;三是严控风险,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业务工作规范运行、防范运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