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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摘要: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问效,督促驻在部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问效,督促驻在部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驻在部门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认识,努力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及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4号)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将78家企业纳入我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正面清单进行管理,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检查,减少对正面清单内企业的打扰。

  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着力发现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作风问题,通过日常联络、定期会商、线索移交等方式做好沟通衔接,倒逼责任落实。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及时更新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一把手”干部相关信息,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对监督对象进行政治“画像”。同时,通过强化警示教育、日常谈话提醒、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等形式,引导全市生态系统工作人员严守廉洁底线,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督促驻在部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桂林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将相关企业列为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特殊监管对象,加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现场抽查、监督性监测的力度和频次。抽查事项和抽查计划以及抽查结果均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等途径及时、准确、规范的向社会公开,实现阳光执法、透明监管,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同时强化平台信息公开,及时曝光违法环境问题,引导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全民共建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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