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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持续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来源: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摘要: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把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抓实抓细。

  “我将于10月1日举行婚礼,已严格按照《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要求向单位主要领导报批,今天向纪检监察组履行报备手续,接受组织的监督……”中秋国庆前,市委网信办一名党员干部向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报备婚庆相关事宜。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把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抓实抓细。

  强化学习明规矩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暂行规定》转发各综合监督单位,要求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暂行规定》内容,明确相关纪律要求,让干部职工知规明矩。

  “之前一直认为只要没有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就可以,学习之后才发现还有宴请人数、使用车辆价值等具体规定……”一位干部职工学习后分享自己的收获。

  提醒谈话敲“警钟”

  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共收到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6份。针对报备的6名党员干部,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逐一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要求要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格做到不超范围、不超规格,严格带头落实《暂行规定》要求。对于违反《暂行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干部职工进行“咬耳扯袖”,今年以来,针对拟超标准使用车辆和拟为子女操办升学宴的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

  监督检查促落实

  今年以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赴各单位就落实《暂行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次,发现不按规定向纪检监察组报备等问题2个,已督促单位进行了立行立改,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主动报备婚丧喜庆事宜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效推动了《暂行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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