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春梅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通过向其他领导打招呼的方式为配偶在设计项目的承揽、设计款的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陈春梅在组织的培养下走上领导岗位,理应知足感恩,利用手中的权力更好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工作,却对纪法却缺乏应有的敬畏,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近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利用党的十九大以来广西水利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市水利局党组成员中开展纪律教育,市水利局党组成员针对案例一一剖析发言。
今年以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不断丰富纪律教育手段、创新载体形式,提升纪律教育质效,推动驻在单位形成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坚持将纪律教育融于日常、做在经常,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分级分类精准施教,推动市水利局党组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遵规守纪上走在前、做表率。用好用活警示案例这一“清醒剂”,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广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桂林),把纪律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监狱现场,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
为防止纪律教育“走过场”“一锅煮”,该纪检监察组坚持分层分类、靶向施策。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利用梧州市水利局原局长朱钢违纪违法案;兴安县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春梅违纪违法案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全体党员干部,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可同志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辅导课2次。前置关口,组织新提任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帮助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4次。紧盯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向驻在单位发送廉洁提醒微信3次,划定纪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