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扎实做好政治监督、廉政教育,案件查办“整篇文章”等工作,夯实“清廉国企”建设成效。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主体责任。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形成责任落实“共同体”,切实把严的基调一以贯之,将廉的底线筑牢夯实。1-10月,到桂林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市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政治监督6次,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被监督企业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企改革目标存在不足,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等问题35个。及时推动企业印发《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开展“一把手”提醒谈话活动计划》《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重大费用审批制度》等制度25项。
二是强化廉政教育,营造清廉氛围。督促各集团企业制定《加强纪律教育、建设清廉国企》方案,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加纪律教育课、组织现场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廉洁家访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自省自警自醒,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严格要求自已,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到目前为止,组织开展纪律教育课84场次,参加人数1056人次;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9次,参加人数896人次;发放廉洁家庭倡议书3331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4150份;走访干部职工家庭75个。
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做好案件查办“整篇文章”。1-10月,该纪检监察组累计组织明查暗访等5次,初核问题线索20件,立案10件(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件),批评教育8人,诫勉谈话4人,针对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国有资产损失、企业领导人员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违规公款消费等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问题,开展以案促改,精准提出可落实、可监督、可评判的建议措施,倒逼案发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