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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落实“两个责任” 做好同题共答

来源: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摘要:近期,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成检查组聚焦企事业单位,强化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同题共答,进一步规范津补贴或福利的发放管理。

  近期,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成检查组聚焦企事业单位,强化监督,压实主体责任同题共答,进一步规范津补贴或福利的发放管理。

  强化监督专责

  “通过查看贵单位2022年的财务报销凭证,发现贵单位2022年12月28日提取了4800元现金以劳务费的形式一次性发放给单位的财务人员。你们可有发放依据?”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的检查组成员询问相关单位财务负责人。

  检查组重点抽查了相关单位2022年的会计凭证,针对每一笔发放的奖金、津补贴等,通过与财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进行逐一核实发放依据、是否纳入工资总额等,发现违规发放劳务费等问题2个。

  “根据市国资发〔2019〕6号文件第二十五条关于‘企业应规范企业工资列支渠道……应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将所有工资性收入一律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工资性支出’的规定,你们单位发放的财务人员劳务费等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是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立即整改。”检查组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现场反馈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

  压实主体责任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要求相关单位对2018年以来,以各类奖金、劳务费、节日费、高温补贴、低温补贴等形式发放的各项金额进行全面梳理,督促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是否存在在工资性支出未纳入工资总额统一管理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工会经费违规发放代金券性质的职工福利等情况。经梳理统计,2018年以来,相关单位以津补贴形式发放的金额累计40余万元,其中违规发放金额10余万元。

  下一步,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抓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单位自查问题的整改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推动津补贴发放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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