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财政局责任科室对桂林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漓江生态保护工程”)开展联合专项督查调研。
督查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对荔浦、平乐、恭城、阳朔四个县(市) 的10个漓江山水工程项目开展调研督导,深入了解工程招投标情况、实施进度、建设内容、地方资金筹措及管理、支付进度、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等情况。
针对问题深化研究,把对策提实提准,推动调研成果落地见效。通过督查调研发现,四个县(市、区) 漓江生态保护工程主要存在工程推进缓慢、工程资料整理不及时、项目资金不同程度存在挤占情况、地方资金筹措不足、存在合同违约风险等问题。督导组及时反馈,并提出建议。一是各县(市、区)务必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对照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人、时间表,及时调度项目进度,督促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实施。二是各业主单位要牢记生态修复的原真性和生物多样性理念,对修复方案不甚明了,施工工艺和修复环节模棱两可的要及时请示自治区生态修复中心,以免影响工程进度并造成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三是相关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推进工作指导和监督,主动深入项目现场了解建设进程,落实专人跟踪服务,督促各单位尽快按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确保应支尽支。四是要确保上级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以拨代支、把项目资金用于“三保”支出、人为提高支出进度等现象,要把漓江山水工程建成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