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提升监督质效,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四项协同机制”,加强与驻在单位沟通协调、同心同向、同频共振、推动工作,有效发挥了“探照灯”“显微镜”“警示钟”作用。
认真落实定期会商机制。加强与驻在单位沟通协商,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次,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参加或列席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监督议商30余次,依规依纪依法行驶监督权、建议权或表决权。经常与驻在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等情况交换意见10余次,提出工作建议6条,督促完善制度措施2项。
严格落实重要情况通报机制。重点与驻在单位信息互通,驻在单位党组主动向纪检监察组通报内部审计、人事任免、信访举报等有关事项4次,纪检监察组及时向驻在单位党组通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干部人事任免、年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8次,其中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通报1份。
研究落实线索联合排查机制。督促驻在单位加强对本单位巡察、审计、督查检查等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机关纪委开展的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对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区分是否涉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问题线索联合排查。今年以来,会同驻在单位党组召开问题线索联合排查专题会议2次,对机关纪委处置问题线索相关业务流程进行了指导,有力推动问题线索顺利处置。
主动落实联合监督执纪机制。联合监督力量,提高发现问题的渠道,交叉抽调驻在单位参与纪检监察组季度政治监督检查共4次,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问题15个,派员参加驻在单位专项资金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6个,会同驻在单位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开展联合监督检查2次,不断延展监督的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