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项目施工监管力度不够,尤其是对项目隐蔽工程部分;现浇混凝土加固路肩分项工程量与实际不符,存在虚报……”近期,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深入基层一线,对2023年全市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今年来,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结合自身实际,找准专项监督“切口”,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一组一专项”重点监督内容,通过做实“三个监督”,确保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发挥最大效益,全力助力乡村振兴。
全程监督,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护航员”。强化项目资金报备,压实市民宗委主体责任,事前督促各县(市、区)加强项目谋划,开展项目库建设并向市级做好报备工作;事中督促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履行项目调整变更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加强督查监管;事后督促完善后续管理机制及责任人,制定和完善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确保资金项目落地落实。今年来,督促市民宗委报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796万元,涉及项目共208个。
现场监督,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助力员”。紧盯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各环节各领域,瞄准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精准发力,深入项目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督促推动问题解决。今年来,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并反馈问题35个,助推县(区)立案2件,提醒谈话5人次。
跟进监督,做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保障员”。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重点查看监督检查发现并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对抓作风失职失责、“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找准“小切口”,抓好“小专项”,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通过“一组一专项”确保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项目落实、资金到位、专款专用,提高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做实政治监督“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