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燃气作为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必须严格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进行运输,在没有相关资质与保障的前提下运输瓶装液化气非常危险,一旦出事后果难以想象。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燃气运输应使用有运输资质的载货汽车,配备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并在每一次运输前需由承运人制作危险货物运单,将瓶装燃气运输全过程纳入到执法部门的监管之下。
为加强燃气运输监管,打击载货汽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瓶装煤气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近日,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同桂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形成检查组,开展燃气运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集中整治载货汽车无证运输瓶装煤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驾押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等行为的运输单位依法予以查处;二是加大检查力度,规范燃气站点用车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行为的燃气站点依法予以查处,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当日,支队共出动执法车辆3辆次,执法人员10余人次,检查载货汽车26辆次,均未发现非法营运车辆。
下一步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车辆技术状况,动态监控、停车场地监管,电子运单携带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从事燃气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消除燃气运输车辆的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继续开展城镇燃气运输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监督,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鼓励举报涉及广大群众人身安全的隐患苗头,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