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立足派驻监督职责,不断深化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教育的引导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督促局党组落实好《桂林市生态环境局“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情况的监督。对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派出机构“一把手”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51多人次,廉政谈话33多人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强化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参加全区生态环境系统警示教育会并观看《代价》警示教育片,针对局系统3起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大会,组织驻在单位50多人,参加污染源监控中心原“一把手”孙骞受贿案庭审现场旁听,通过典型案例“活教材”,起到了以案释纪释法的作用。今年以来,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单位讲党课12场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的制衡力,规范权力运行。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议、执法领导小组会议等17次,提出意见建议11条。定期深入二层机构和基层进行常态化走访监督检查,收到并审核驻在单位党组及所属党支部报送的自查情况36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个,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压实局党组对各项工作的监督责任,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监督工作,加强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认真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出具廉政意见83人次。
三是依纪依法处理问题线索,发挥案件查办震慑力。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零容忍的警醒、零容忍的力度,盯住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重点发力,紧盯反映执法部门对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反映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影响力或者职务之便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等生态环境领域被反映较多问题。全年共发现和收到问题线索41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政务处分1人;诫勉5人,批评教育10人,谈话提醒3人;收缴违纪款共计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