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通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级法院)个别干警私下与律师不正当交往,违规接受律师的宴请。该组对违纪干警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处理,并发出《关于进一步整治法院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正当接触交往的监察建议》,提出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深入推进风腐同治、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三条建议。
随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牵头立行整改,督察室主任与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共同约谈相关庭室领导3人,各个庭室纷纷开展谈话60余人次,元旦期间,组织两个小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周边餐馆,酒店开展检查20余家。宣传科再次在官微推送《“三个规定”告诉你,四件事情不能对法院的朋友做!》微视频。
市中级法院定期对填报“三个规定”情况实行通报,发布6起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纪检监察组联合市中级法院督查室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和督察,对工作开展相对滞后的庭室部门及基层法院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措施3条, 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督察室对从未填报的40余名干警进行约谈。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组坚持跟踪督办,拔除“病根”。把推动解决问题、完善制度规定、加强改进工作,作为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问题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时限和有关要求,要求市中级法院将整改情况反馈至本组,形成解决问题的“闭环路”,真正让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实效,形成人人自觉填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