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全面深化清廉桂林建设,全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强化正风肃纪,树立优良作风,把清廉建设融入城市管理工作全过程,全力打造“清廉城管”。
一是督促驻在单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要求驻在单位狠抓作风建设,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市城管委细化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干部监督清单等,对完成情况实行销号管理,既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责任田”,又抓住“关键少数”传导压力。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突出行政执法、资金拨付、项目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领域,定期开展无死角排查,分高、中、低3个等级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抓好日常防范,有效消除各类廉政风险隐患。
二是督促驻在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对驻在部门现有的各类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分析,立足时效性、严肃性、可操作性,对照修订制度的依据、约束对象的范围、日常使用的情况,督促驻在部门修订过时的制度,完善缺位的制度,废止失效的制度。2023年,市城管委研究出台党组议事决策规则等4项制度规定,完善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提醒谈话等6项机制措施。目前,市城管委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有效贯彻,廉政教育得到有效监督,政治生态得到有效净化。
三是督促驻在单位改进工作方法。督促驻在单位以“执法有温度”目标,规范文明执法。市城管委推行审慎包容柔性执法等举措,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实践能力、担当能力。城管执法由过去的简单粗暴执法转变为“先予告知、到期提醒、逾期执法”的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