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协同桂林市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监督活动3次,参加市检察院党组会专题研究“两个保护”工作4次,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37次,开展廉政教育15次,督促桂林市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桂林市两级检察院充分利用“益心为公”志愿者在线索反映、评估办案实效等环节的积极作用,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促进法律监督更加精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入选志愿者人数为237人,涵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职能部门代表等各行业专家人士,借用外脑凝聚共识形成公益保护治理合力,全面提升桂林山水司法保护质效。如,龙胜县检察院更新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水源地饮用水安全问题,积极引导“益心为公”志愿者沉浸式参与到案件办理“回头看”过程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全面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深化以案促治,做实恢复性司法。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通过发布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观摩庭审等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助力营造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七星区检察院注重发挥司法办案“教育、警示、预防”功能,积极探索破坏漓江生态环境恶意损害公益违法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金,提高违法成本,警示潜在违法者,该院办理的邬某某在漓江风景名胜区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落叶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托高校、科研机构专家评估意见,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获法院支持。
深化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提升法律监督精准性。全市检察机关聘请66名来自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部门专业执法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听证、案件讨论、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借助“外脑”、“外力”提升依法监督专业化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