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看,这份出差审批单上的出差日期是2月3日,但领导审批的日期却是4月3日?”日前,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在开展“一组一专项”专项监督时,发现驻在单位下属国有企业的报账凭证中存在明显的问题,立即展开核查。
该纪检监察组通过翻阅资料、走访问询、个别谈话,发现该国有企业存在先接待后审批、餐费报销凭证不完整、不齐全等问题,涉及报销单43份。
掌握这些情况后,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立即找到该国有企业的相关人员:“你们为什么出现先接待后审批?”
“我们接待都是在钉钉上的一个公司内部系统进行申请,领导审批后再接待;有时对方没有来函,而且情况比较急,我们就会先接待,然后叫对方补一个函;所以才会出现这种先接待后审批的情况。”
“这些餐费报销凭证也不完整、不齐全,有些后附餐单,有些却没有?”
“有时接待完以后,当天忘记问服务员拿餐单,后来因为工作忙,就忘记这回事了;有些是用餐地点离公司比较远,也没有再去拿;所以这些报账凭证后就有些附有餐单,有些没有附有餐单。”
针对该国有企业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执行上级有关制度规定力度不够,财务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财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驻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对该国有企业“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建议》的监察建议。同时,要求该国有企业:一是对存在问题逐一梳理,立行立改;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内控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查找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抓好企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