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市文广旅局集中辅导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市体育局集中辅导
按照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要求,驻市文广旅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积极协助驻在单位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重要任务,同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通过集体学习、纪检监察组组长集中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把《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采取逐章逐条、新旧对照等方式,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巩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条例》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分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租借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大家一定要认真研读反复学习,认真掌握新旧《条例》变化,努力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近期,驻市文广旅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两综合监督单位举办的专题读书班上讲课时说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但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是面临了一些问题,我们必须规范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也更好地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参加读书班的同志表示道。
下一步,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推动监督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和运用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严防学习走形式、装样子,努力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